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矸石粉煤灰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110kV总降变电站电力变压器招标报名暨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矸石粉煤灰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10kV总降变电站电力变压器投标单位报名暨资格预审,具体说明及要求如下:1、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硅铝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是由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以煤基固废综合利用为核心的生产企业。公司开工建设的20万吨/年煤矸石粉煤灰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项目占地320亩,建设规模为年产7万吨铸造铝硅及脱氧剂生产线。项目于2024年3月29日已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6月份建成投产,届时年可处理煤矸石粉煤灰固废20万吨,规划生产铸造硅铝合金3.85万吨,高铝脱氧剂3.15万吨,橡塑填料2.68万吨。
1.2招标单位
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圪堵园区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招标内容
110kV总降变电站2台SF22-110/10,容量为25000KVA电力变压器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全系统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性能保证等。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含但不限于: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至少2年盈利。
3.4投标单位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6投标单位需具备国网或内蒙古电网设备材料供应商资格预审合格资质。
3.7投标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
3.8投标单位所投标品牌产品,应具有近五年(2020-2024)承接同类型110KV变电站电力变压器及辅助设施数量不少于30台。并提供业绩清单至少5份合同扫描证明文件(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供货种类与招标技术要求相符),并在安装、调试中及投运后未发现设计缺陷及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3.9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投标单位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合同。
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配合招标单位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资格,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单位(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3.10如标的物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
3.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4、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按如下内容及顺序)
4.1封面
4.2投标单位报名表(格式后附)
4.3法人授权书
4.4企业营业执照
4.5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4.6近三年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4.7提供具有5年内设计、生产制造同类型电力变压器及辅助设施业绩证明资料;
4.8企业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涉及);
4.9提供企业所获奖项证明(如有);
4.10其它有必要提供给招标人的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时间
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单位如有意参加投标,可按本公告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二种任选:
递交方式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要求为PDF格式,接收邮箱地址:15044750724@163.com,邮件名为***公司110kV电力变压器投标资质预审文件。
递交方式二:现场递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三马路国家税务总局沙圪堵镇税务所大院
联系人:张先生 15044750724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24:00前
6、投标资格的确定
6.1符合本公告所列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并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意向人并不意味着一定获得投标资格。
6.2招标人专家组将对全部已收到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分析,并独立、自主选择、确定正式的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6.3招标人选择和确定邀请投标名单的过程和方法将不会进行公示和告知。
7、其他说明
7.1本阶段不组织现场踏勘,无进一步的资料提供。
7.2本公告的作用仅为遴选邀请投标单位,具体技术及经济方面要求以正式的招标文件为准。
7.3本次报名暨资格预审为自愿参加,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本阶段招标人不提供答疑服务。
8、附件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